来源:中国校园文化建设网  作者:佚名

畅通监督举报渠道。《意见》要求,各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工作制度,充实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,鼓励中小学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自愿参加社会监督,探索开发“随手拍”功能程序,拓展问题线索来源,力争不留治理死角。

  董圣足建议,建立专业辨别机制。根据隐形变异培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依托各类社会专业力量成立相关专家委员会,对各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进行科学辨别和准确认定,为相关部门发现问题并及时立案查处提供依据、锁定线索。

  多部门联合、跨领域合作,聚焦调查取证难点

  董圣足认为,要持续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尤其是“地下”违规培训行为实施精准治理,同时还要做好“防反弹、防变异、防风险”等艰巨繁重的工作,光靠一个部门、一个系统的力量是不够的。着力健全教育系统自身执法体系的同时,必须要建立并完善多部门联合、跨领域合作、全行业协同的综合执法机制。

  在部门分工上,《意见》明确了各地教育、党委政法委、网信、发展改革、市场监管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商务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体育、文化和旅游、科技、妇联等12个部门的主要职责,并进一步强化协作机制。

  同时,《意见》提出完善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明察暗访工作机制,畅通监督举报渠道,拓展问题线索来源,聚焦重点问题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。并强调完善隐形变异执法联动机制,建立健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警提示、投诉接收、跟踪办理、结果反馈工作机制,对违法违规培训的机构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罚。

  “调查取证作为认定违法培训事实的关键环节,是隐形变异培训执法查处的基础性工作,也是当前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。”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指出,各地要强化校外培训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职责,加强调查取证,做好违规培训证据收集与固定,建立完善校外培训综合执法联动机制。

  对此,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薛二勇认为,“双减”改革已经到了“攻坚”时期,对违规培训的查处不能掉以轻心,要将隐形变异培训查处放在政策执行的突出位置,对违规培训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。

  薛二勇强调,要注重证据办案,遵守证据搜集和证据固定的相关规定,做到“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”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,根据地方实情,对查处的案件进行会商,协同办案,一办到底。

  新京报记者 冯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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